实习期间遭辞退

我们学校规定大三的必须外出实习三个月,可是我在单位实习一个月后就被单位以不适合这份工作辞退了,我是必须重新再找一份做满三个月吗?要让原单位证明我这一个月内在这里实习过?

当然,你实习一个月已经算是实习期了,所以,你只需再找一个工作,借着这个实习就成。我们学校原来也有,但是吧,都是浮云,就是一种形式,那个实习报告啥的,必须写,但是马马虎虎就好了,我们同学就有这样的,对自己没啥用,就是给学校的就业神马的做个备案。

但是吧,多实习一点还是好的,建议你先实习,然后如果家里还有条件,不要着急找工作啥的,先去旅游。我那个时候还没有毕业就找工作,以至于现在既没有时间有没有钱,就困在这里,不能动弹,所以,建议你想明白。

实习期间其实无关紧要的,真的,有个章就成,那么就让你的单位给你盖几个不就成了么,实习报告自己写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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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5
你听 我的,你就让那个单位给你签字盖章,时间写到3个月就可以了 我们同学好多人都没去实习,直接找人让单位盖个章 非常容易 你不必纠结了 没那么复杂
给我加分把追问

如果实习指导老师已经知道了呢?

追答

他知道就知道呗 他是老师 为什么要为难自己的学生 别让学校知道就可以了 老师不会卡自己的学生的

追问

指导老师,系书记都知道了!不过总之我试着跟老板说说情吧

追答

嗯 问题不大 学校不会因为这事让你毕不了业的 因为你是真的实习过 就这样没问题 别担心

追问

盖章要花多少钱,公司才肯

追答

花什么钱啊 完全免费啊
找熟人就一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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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6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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