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夫妻共同按揭买的房子,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十年还贷,已还二年多了,如果离婚我该如何处理?

婚后我们用的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去贷款的买了房子,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由于感情问题现已分居半年了,我只还了一年半的房贷,还有就是接下去的房贷我也不想还了,但是这房子属于我们的唯一共同财产,现在我想离婚我该如何处理这房子的事情?因为我不想婚后再因按揭的事和他有扯皮,我又能从中得到多少?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视为对男方的赠与,房产双方协商分割,如果达不成协议,取得房产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可以参考婚姻法及其解释三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3-24
请先告知目前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追问

房产证目前还没有,但购房协议上签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这个算是我们共同的房产吗?

第2个回答  2013-03-24
由于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可以按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减去未还贷款所得金额的一半,给不拿房子的一方,另外一方给钱拿房子还剩余的贷款。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如果出现我们都不想要房子,要怎么办呢?

第3个回答  2013-03-24
根据您说的,一般处理方式是,按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减去未还贷款所得金额的一半,给不拿房子的一方,另外一方给钱拿房子还剩余的贷款。供参考。追问

首先谢谢您!您说的是不是市场价减去首付款再减去已还贷款之后呀?这个我想到过,但是现在房子男方不卖,我是不是也可按这个方法去计算个人所得?

追答

不减首付款,因为,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可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三。供参考。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