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案例 分析 老张农村人,丧偶多年。有两处宅基地房产,一处名字是其父亲(去世多年,房产证上名字

房产证名字一直未改。另一处宅基地房产是老张儿子(小张)居住,房产证名字是老张。现在老张儿子小张去世,留下妻子A,儿子B,女儿C.
问题一,请问如果老张去世后(未留遗嘱),两处房产如何分配?
问题二,如果老张再婚(老伴D),待老张去世后,两处房产如何分配?
问题三。如果老张与儿子关系紧张,再婚后,儿子去世,老张随后也去世,房产如何分配?

不知老张这辈人娣妹几个,老张父亲的房子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就老张的母亲、和兄弟姐妹,如兄弟姐妹有过世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如母亲也不在世了母亲的一半房产同样是这样继承。
问题一答案:老张过世只能是老张的这份财产由老张的儿子继承,但儿子先过世了由孙子、孙女代位继承,但是儿媳如对老张尽了养老义务的也能享受一个份财产。这是继承纠纷案例中常采用的办法,一般由法院判决生效。
问题二答案:老张再婚他的房产属婚前财产,如与配偶有约定按约定分割,没约定老张过世后仍问题一继承。
问题三答案:继承问题法定继承是按顺序继承除老张有遗嘱可按遗嘱继承。如有继承纠纷在法院解决判决时可考虑子女或其他人对老人的缮养问题,即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缮养老人可能会失去继承权。没有继承纠纷仍问题二处置。
老张如果是独生子女且母亲也去世了其父亲的房产也视同老张的财产按上述方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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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1
一、两处房产可作为老张的遗产依法继承,因小张先于老张死亡,如继承人只剩A.B.C.则他们可按同一顺序均分遗产。
二、老张去世后,两处房产的一半归D所有,另一半由D与A.B.C共同继承,其中一半的一半归D所有,一半的一半由A.B.C均分。
三、如无遗嘱,财产继承同二。
第2个回答  2013-03-21
你好,你的问题条件给得不充分,如老张有无兄弟姐妹?小张有无兄弟姐妹?本案例涉及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等法律问题,需结合实际具体分析追问

老张父母双亡,一个妹妹早已出嫁(现年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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