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内要贴实习标志,不贴的话不扣分,但会罚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钱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九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
(三)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四)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八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1、实习标志是一种新手上路起路提醒他人的标记。实习标志的主色为黄色C0 M0 Y100 K0,配色为橘红色 C0 M80 Y100 K0。用来提醒其他驾驶行人,得到其他车辆行驶人、交警的理解与关照——新手上路。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内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员未满一年内的新驾驶员严格要求在车后明显位置张贴实习标志,如果没贴被发现的话不会扣分,交警可以罚款200元以下。如果开的其他人的车则需要悬挂可移动的醒目实习标志。
拿到驾驶证后的一年时间明确为实习期,实习期内有规定: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