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真闹心,已经过户了,不知道房主爱人是否知情,没有出具证明,现在彻底不知道该咋办了!

买这个房子真闹心,首先是在中介和房主的各种忽悠下,同意按他们做低的价格办理了贷款和过户,因为房主要避税,现在已经过户到我们名下,问题又来了,今天听朋友说,房产证上即使是房主个人名字,也要取得他爱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因为是婚后财产,如果他爱人之后反悔,起诉我们要求撤销合同,到时候就有各种问题了,之前签订合同时房主说她爱人同意的,办理贷款时她还拿着她爱人的身份证,户口,结婚证都带了,我们以为办理产权过户时必须她爱人签字才能过户,就没担心,结果过户时房主一个人签字就过完户了,都没见过他爱人,听朋友说后现在想和房主协商,让她爱人出这个证明,明天见面还不知道能不能同意,要是有隐瞒不给提供,我们咋办??中介还说,我们事多,这是无理要求,房子都过户了,还瞎担心,我崩溃了,这咋是无理要求呢?本来她就要经过爱人同意才能卖房子,我们让她出具证明,这不是正常要求吗?总之很闹心,问过一些律师了,有的律师说没问题,产权已经是你们的了,即使是阴阳合同也没关系,阴合同是生效的,到时候可能会涉及到补税罚款而已,有的律师说有问题,虽然产权是你们的,但是你们做低交易价格逃税了,房主爱人可以起诉你们以低于市场价格成交,这样你们不属于善意的第三人,阴阳合同很有可能不生效,产权有可能被收回,请问有谁能知道我们该咋办???

楼主你好,这个你不用担心。
首先,房子过户后,产权属于你们,这一点不会变了
其次,即使有做低价格,但是实际交易价格没有低,所以你们仍是善意购买,可以提供款项来往证明,银行户头收据等
第三,对方是持有妻子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手续的,构成实际委托人,合同可以不受影响

第四,如果夫妻间突然反目的,或者款项分配不均的,以无效委托等原因,也不得撤销合同,顶多是要求丈夫方赔偿相应的款项,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第五,如果对方还要纠缠的,你们可以凭合同到法院起诉对方的

关于避税的,买方其实只有契税,对你影响不大,对方的营业税和个税才是大头,所以中介和卖方才是最大的责任人,而你契税的部分,即使真的发生了,是可以补缴的,何况你不存在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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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31
放心好了,正规的过户手续,既然过户了,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你在不之情的情况下购房,属于善意第三人。按法律来讲是不能损害你的利益的,更何况是正规的合法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