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道路通行原则是右侧通行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这是我国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循的基本通行原则,其含义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如果道路上划设中心线的,以中心线为界;
未划设中心线的,以几何中心为界,以面对方向定左右,即左手一侧的道路为左侧道路,右手一侧的道路为右侧道路,除有特殊规定的车辆外,一律靠右侧的道路行驶。
规定车辆右行或左行,这是一个国家道路交通法规必须首先解决和规定的交通技术上的最基本问题。规定靠左或靠右行驶,除了这个国家的习惯外,其主要原因取决于汽车的方向盘和驾驶人的座位在哪边。
扩展资料:
靠右通行法则要把时间回溯到1945年,当时我们国家的抗日战争刚刚取得胜利,美国看到中国在经济上稍微有了那么一点点复苏,就陆续把汽车引进到了中国上海市,由于美国的交通规则规定车辆靠右行驶。
但他们的汽车是左舵车,就是说方向盘在驾驶室的左侧,靠左行驶的通行确实就不利于观察路况,在上海外滩发生过几起交通事故之后。当时控制着上海政权的国民政府下令:改变机动车的左侧行车规则,所有车辆(包括马车、黄包车、行人等)一律靠马路右侧通行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驾校一点通学车课堂之道路通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