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学教师算国家工作人员吗?

如题所述

不算。

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一、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

三、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委派”,是指委任和派出。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无论其先前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只要具有合法被委派的身份,即应视为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者。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上述三种类型中的第三种类型是指国有单位中的公务员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情形。虽然该人员当时所供职的工作单位的性质不属于国有,但因原所在国有单位的委派,其本身即具备公务员身份,且从事的也是公务,因此认定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国家工作人员认定的现实纠结:

不同于域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刑法将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要件规定为公务员,我国《刑法》将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要件设置为“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我国《刑法》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而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此外还将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等同于“国家工作人员”。如此规定是由我国在订立《刑法》之时的社会基础决定的:彼时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绝对统治地位,政企一体,注重国家对于经济活动的管理作用,使得国有企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社会角色。

因此,在国有企业中工作人员的业务行为具有非常明显的公务色彩,将此类主体纳入“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内进行管理具有非常充足的合理性。时至今日,借助国企改制的契机将此类人员排除出“国家工作人员”的序列同样也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然而,以《意见》的出台为标志,司法部门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命范围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扩大,反而带来一些学理上和实务上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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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9

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他依法从事公务,并领取相应报酬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是国家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在界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围时,应当紧紧地扣住这类人员必须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凡具备这三个条件,且不属于刑法第93条第1款和第2款列举的前两种情形的人员,即可以纳入“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范围。

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国有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会计人员等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活动,属于从事公务。那些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一般不认为是公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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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3-27
我们国家的人力资源管理把人分的很细,是按照工作性质分的,也就是你从事什么工作,那么你就要接受什么样类型的人力资源管理。大学教师,现在就我了解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编制的,一种是聘任,没有编制的。 没有编制的,就不用说了,和学校签合同,跟企业的完全一样。现在就说说有编制的情况。 大学基本上是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如果有编制的话,是属于事业编的,其管理是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则进行的。国家现在对公务员的管理有公务员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也是一样的,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大学就是适用于这一类法律法规管理的单位。大学的办公经费由政府财政全额拨款,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也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付。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大学教师,我是指有编制的教师,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算国家工作人员,不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很广,机关事业国企都可以涵盖尽量,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国家财政拨款,也算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比较窄了一般大部分就是公务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8-31
根据《刑法》第93条,判断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应该根据有无正式编制来认定,而应该判断其是否从事公务。
判断公务的标准:第一,事务具有公共性。即事务关系到多数人或不特定人的利益。第二,事务具有行政职责性。这是指事务属于行政职务,并承担行政责任。
这样来看的话,公立大学里财务处的处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财务处的会计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授课老师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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