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大家一个法律问题,我应聘一家公司,面试过后,公司说为了防止员工辞职要求交4500,说是工作两年后退

请问怎么应对?可以不交并且能够维权
是否可以因此起诉公司,但是怎么能有证据

公司这样做是明显违法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准收押金、身份证之类的东西的。但你说起诉的话,感觉没什么必要呀。 你完全可以不交,但后果可能是各种理由的不聘用你,这就是矛盾的地方。你自己权衡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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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6
您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劳动者辞职也是法律规定权利,单位无权限制。
我觉得这家公司的做法值得怀疑,您考虑下避免上当受骗。
第2个回答  2013-03-26
1、请对公司的真实性进行调查,避免皮包公司骗取求职人员保证金的事件发生。
2、要求员工缴纳押金的做法明显违反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3、但不接受该缴纳保证金的条件,则不予录用。对于求职人员来说是两难的问题。
4、建议以匿名的方式向劳动部门举报。待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后再去应聘。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3-03-26

遇到这样的公司,只需要问老板三个问题:

    贵公司是否为正规公司?(他肯定会回答是)

    既然正规公司,应不应该遵守法律?(他也许会说会)

    《劳动合同法》算不算法律?(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押金、保证金)。

第3个回答  2013-03-26
先查清公司的合法真实性.一般公司都不会有这样的行为的.再说做事可以先押半个月工资嘛.哪有先押的道理
第4个回答  2013-04-06
为什么非要哭着喊着把钱交了出去,再来问被骗了怎么办,拿不回来怎么办这样的事后诸葛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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