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责任问题

如果前任会计已办理移交了,因为新手不懂,当时只核对了清单上的是否少,是没少,但少了一些时间段的帐薄,他也没写在移交清单中,对于未移交的帐薄事后发现了,这责任算前任会计的吗?

如果你们当初的交接明细里有你说的少了的部分,只要会计账簿是完整的,没有人为撕毁的痕迹,即没有少页码,就与你无关,是前任会计的责任,你的责任只是交接不仔细。
但如果是活页账,就不好办了,有点说不清。
以前账簿不涉及后期报表、审计和报税,只要老板不追究,就没有关系。我国的许多制度都是民不举官不究。建议你主动些,写份检查给老板,说明情况,承认自己的过失,然后请老板出个处理意见。这样,今后再提及此事或接受税务检查也能说的清楚,企业不会被罚的。
这件事不论结果如何,都应作为你今后的一个教训。追问

他给我的交接单没有写剩余几个月的帐薄,之前几个月的帐薄是打印出来的,我们也签了字,这算哪个的责任啊

追答

打印的?是软件记账?如果是软件记账,你就没有任何责任了。按时间,数据库里有记录的。

追问

他用的ECXEL记账的,只打印了前几个月的帐,后面的没有几个月的没有

追答

那EXCEL 表交给你了吗?如果有可以再打印啊。
如果没有,“后面的没有几个月的没有”,那有凭证吗?按凭证重新登记一遍EXCEL,打印出来不就行啦。
另外,你签字到哪个月的就责任到哪个月,其余的无责任啊。

追问

也就是说他清单上注明到哪个月的,剩余漏的那几个月他没写也算是他的责任吧

追答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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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6
按道理没有交接清楚是不能接收来的。你已接收来了,发现问题,具体情况向老板反映吧。

以下是规范中的事项。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六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九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十五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3-03-16
在交接时,交界的双方应该明确责任。交接时签了字,说明接任的人已经核对好了上一任的账务,如果出现问题,接任的人也会负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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