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别人的厂名和商标是否属于侵权

我开了一个厂,之前和一个朋友的关系很好,朋友也是开厂的,所以他建议我用他的厂名和商标,这样有的业务也可以让我来办,还可以用他的名誉去赊账,这都是他同意了的。现在我们的关系搞得很差,他告我侵权,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侵权,我是在他同意的条件下才用他的厂名,我开业的时候他还亲自送一张匾过来,现在他告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侵权,请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你使用他的厂名商标是否有对方的书面授权,或者签订过相关的协议?如果有约定就不算侵权。或者,你有没有在使用厂名商标的过程,支付过合理的使用费给对方?有,收集相关的支付证明,最好能证明是对方认可这些费用是作为厂名商标的使用费。你应该需要找类似这种证明材料。另外牌匾写了什么内容?是你作为他厂家的“独家经销”、“总经销”之类的内容吗?有没对方的签名、公章钢印证明之类的落款?或许可以作为佐证。(个人愚见,不知是否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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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9
有协议就不是侵权,没有协议就是侵权;因为商标专用权人是你朋友,不是你;就算他之前答应你,没有书面文件,要是他告你的话,你也难逃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3-03-19
商标注册
全国统一服务标准1860元
北京三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仅需执照和商标名称
7个工作日
即可办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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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3-19
对方如果不追究就没事,最好有个书面协议。追问

主要是现在对方告我侵权,要求赔偿

追答

那就没办法了,当时说好的,现在又宰你一下,建议你去问问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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