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个厂,之前和一个朋友的关系很好,朋友也是开厂的,所以他建议我用他的厂名和商标,这样有的业务也可以让我来办,还可以用他的名誉去赊账,这都是他同意了的。现在我们的关系搞得很差,他告我侵权,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侵权,我是在他同意的条件下才用他的厂名,我开业的时候他还亲自送一张匾过来,现在他告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侵权,请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主要是现在对方告我侵权,要求赔偿
那就没办法了,当时说好的,现在又宰你一下,建议你去问问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