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个月 因为轻伤害 被刑拘了 后来赔偿了钱 对方也不再追究 昨天检察院让我去 请问我是去干什么

如题所述

你好,因为构成轻伤害,涉嫌犯罪,而且故意伤害属于公诉案件,就算对方不追究责任,公安、检察机关也要追究责任,但是获得对方的谅解,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到法院后判处您缓刑。既然检察院让去,去就行,去了要问清楚,到底是要干什么。追问

那大体是 去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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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0
可能是告知你作不起诉处理吧.也就是平常说的销案处理.
第2个回答  2011-06-10
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院做笔录履行程序
纵横法律网 梁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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