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长期一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夫妻生活,可不可以做为离婚的理由?

我老婆经常以头疼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夫妻生活,有时候一个月才一次,为此经常吵架,给他去医院找大夫,开了药他回来吃一次就以难吃为由不吃了,最近因为这个吵了一架,还动了手,他让他父亲去法院起诉,我觉得也无所谓了,所以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离婚可以么?

她要是身体有毛病早就去医院看病了。你带她去医院看病买药她都以难吃为由拒绝吃药,那就说明她根本没毛病。百分百的原因是她在外面有人了,而且比你厉害多了,她在外面吃饱了才不想和你做爱!离婚吧哥们,她自己不爱你了,让她自生自灭去吧,再回来也别要了!!我媳妇就是这样的,但是这种女人出轨了她打死也不承认的!你在网上查查女人出轨了以后有什么异样,你就知道了。我强烈建议你离婚!!!要不然她会清楚你这个障碍的,最毒妇人心,社会上这种案例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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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8
可以的,性生活其实也算是合法夫妻之间的一种义务
第2个回答  2011-06-08
夫妻之间因性不和谐而离婚,是正当的理由。 ——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部分,只要当事人都有离婚的意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08
如果不快乐可以离婚。。女人是感性动物,身体有心支配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08
哦....,朋友,我们可以从法律上认定这是双方都应该履行的义务,但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情感上、心理上、方式上等如果有问题,影响了心境的话,没有情之所至为基础的这种生活,你会觉得有意义吗?建议先修复情感至关重要,动手显然更是把双方的情感距离拉大了。关心她,呵护她,大家从心理上彼此再谈一次恋爱,走的更紧,而不是仅仅“形状”在一起,然后相信这事会自然而然的发生,你们也才会更幸福的。希望你能尽快走出阴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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