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案例分析!!!求高手、内行!!!给案件定性!

一对夫妻结婚后很久没有孩子,后来求医怀孕,医生说他们即使有孩子,孩子也会有残疾什么的,但他们坚持生,生下来发现是先天肛门闭塞,四处求医无果,而孩子的器官开始衰竭,夫妻无奈便将孩子送到临终关怀处…社会有的说夫妻是故意杀人…
如何给次案定性?
可以依据的法律条例有哪些?
改如何就此案分析?
在下非法律专业,希望高手们能给予专业的回答!会加分的!!!
马上就要用了,希望高手们尽快给答案呀!

个人意见:
主要看经过治疗是否有生存的可能性 如果治疗也不过是能存续不长的生命的话 应该是不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对于消极安乐死(多为绝症放弃治疗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
目前国内法关于安乐死这方面的规定几乎是空白 要讨论的话大多也是从法理的角度来说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22
是故意杀人,情节较轻。鉴于夫妇俩事出有因,可以判轻一点,不会死刑。因为我国没有安乐死的做法,这样做明显是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的要件,所以定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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