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起诉了一个人,因为她欠我一台空调不还我给法院提出起诉,结果法院说找不到那被告人,还叫我设消数诉。我该怎么办,没钱请律师,还有什么办法解决。
谢谢你们的帮忙,但这事还是不了了事了,这样的法律我再也不会相信了,自己认倒霉吧。
法院不会因为被告找不到就让你撤销起诉的。
一定是你不知道被告人的信息(包括他的姓名和家庭地址等),所以法院无法立案,或者立案后法院传票无法到达对方。
如果你连对方叫什么,住哪里都不知道,法院是无法帮你的。
所以你向法院提供的对方信息一定要正确。
法院立案后,在开庭前会传票通知对方来开庭,对方不来的,可以缺席审判的。
扩展资料: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
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起诉
1、打官司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强制执行。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3、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扩展资料
公告送达技术要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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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
你所说的我都法院提供了,但法院的人就以这个理由说叫我撤销起诉,现要我知道他家人住那,但他家人就装不认识被告人。我还有什么办法。
追答你去他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他的户籍信息,以户籍信息上的地址(如果是当地的话)作为他的信息,填写在起诉书上。
如果他不是本地的,那你就找他单位的地址。
如果能找到以上的地址,法院一定不会不受理的。
派出所不可能给你随便查找那些信息的。
追答如果你一定要的话,可以请律师调取。
有些律师不用出庭,他收取一定调取资料的费用。可能要50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