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就医,北京的社保可以在天津使用么?

我的情况是目前挂靠的第三方代理,然后每个月按时上社保。但是现在京津冀都可以异地就医了,也有门诊的消息。但是问过挂靠公司,说只能急诊使用。也给社保局打电话,说让问挂靠公司。这个就是非常不明白,现在京津冀的异地就医到底可不可以门诊实时报销,是不是需要换个代缴社保就可以解决了,非常重要,感谢,会加分给回复

北京的社保可以在天津使用。
天津与北京已经开通医保异地结算
联网刷卡住院就医结算流程如下:
1、异地参保人员就诊时,持《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联网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按照天津市医疗机构现有流程,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3、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时,应按照参保地住院待遇支付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天津市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4、按照人社部要求医院打印住院票据,票据打印的内容,按照参保地提供的标准,对应科目名称。“收据联”交参保患者,“记账联”由医院留存备查;
5、天津市医疗机构打印天津市跨省联网结算单。
联网刷卡住院就医注意事项如下:
1、按照人社部要求,异地参保人员在天津市就医并直接结算的,执行天津市的医保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按照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
2、应由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救助、城乡大病、其他补助等支付的医疗费一并结算;
3、参保人员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相关信息由医疗机构上传,参保人员按照原垫付流程报销;
4、医保卡异地使用办理手续如下: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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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3
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在北京定点医院出具转诊证明,进行转诊备案后,在天津选择一个具有医保异地结算资格的医院住院治疗(各地并非所有医院都具有医保异地结算资格),出院时就会医保异地即时结算(报销)。
第2个回答  2021-04-24
目前北京的社保卡还不能直接在天津异地就医使用。需要提前做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以后才能在天津的医保定点单位就医,直接按比例结算医疗费。
第3个回答  2021-04-23
确实,京津冀已可以联网就医了,只要你是社保在保期间,就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申请,你可以先在北京社保所属地申请在天津异地就医申请,条件必须是在天津长期投靠子女,或在津有租房合同等长期居住,然后在天津选择一家有京津冀联网就医结算的医院做为定点就医医院,就可以随时联网就医报销医药费了。
第4个回答  2021-04-23
可以的,但是你必须是天津常驻户口才可以,建议你到当地医保部门咨询最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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