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气安装子分部工程划分的一些疑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附录B 建筑电气 子分部中电气动力、照明、供电干线等子分部划分中部分分项工程重复。我这有份图纸中电气照明系统的供电主电缆是在强电井中挂装的,那这个分项工程应划分到哪个子分部呢?类似的问题比如一同楼里面有照明系统的主电缆,也有动力系统的主电缆,那电缆头制作和线路绝缘电阻测试这一分项工程汇总也得分别区分为照明和动力而做两次汇总吗?分开报验的话分项工程名称都一样啊!真是不知如何划分的好!

那都不是事,1 多做几个检验批,分别汇总到子分部目录下,2检验批记录内容分开填写,以示区分,相信监理、档案馆不会有什么意见 3遇见施工控制资料(试验记录内容)可分开记录,分别汇总到各子分部目录下,注:对于无法划分的个别记录个人意见直接填写分部工程名称,也分别记录在各子分部目录下(反正最后归档时施工控制资料是单独汇总编制的)。您懂的,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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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5
从表面上看就是很乱,这个请你理解规范划分的实质在哪。
一、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是为了便于工程细化管理,但是子分部之间相互交叉是正常的。这你要明白。
二、相互交叉在很多情况下是允许的,比如这个工程所有的电气安装工程都由你来施工,在报验导管分项工程时你就可以把分属于强电动力、照明不同子分部的相同分项合并报验,甚至包括弱电分部工程内的相同分项也可以合并进来。反之分包越多,分包划分越细子分部就有用了。
三、就你所说的照明系统子分部和动力系统子分部属于你自己施工完全可以按照一个分部合并一个电缆分项报验,只是施工段也就是分项工程往下如何划分就是按照你们施工的具体情况来定了。
希望能够明白。追问

你好,我们就那拿导管暗敷设这个分项工程来说吧,动力系统和照明系统的线管在预埋时合并在一起报!分项工程汇总(统表)也干脆总到一起,假如说有共36个批次!在报子分部工程中,电气照明子分部工程中填写 导管暗敷设分项工程 检验批数:36 ;在电气动力子分部工程中同样填写 导管暗敷设分项工程 检验批数:36 。请问是这样吗?

追答

子分部可以不填,也就子分部合并到分部去填吗。

追问

可我这个工程有动力设备,不可能将电气照明和电气动力合并到一个分部中吧!分部工程那个表里面还要填共几个子分部。我这还有室外电气、防雷接地等好几个子分部工程呢!只有当分部工程中只有一个子分部工程,该子分部工程才上升为分部工程。

第2个回答  2011-05-23
你讲的一些系统,应该在上面加一些点缀的名词,比如:
照明系统:首层公用照明,2~XF公用照明,X~顶层公用照明;X~YF应急照明等等;
动力系统:X楼顶层风机动力系统,X楼-1F风机动力系统,XF电梯动力系统等等;
另外供电干线,一定要理清楚,常见的有:
1、住户:TT箱下桩头-栋楼配电室配电箱-电表箱;
电表箱-住户PZ30箱
2、地下室部分:变电室低压柜下桩头-分区配电箱-各动力箱;
3、地上部分:变电室低压柜下桩头-栋楼配电室配电箱-各动力箱;
4、室外水景、泛光等:栋楼配电室配电箱-功能性动力箱
详细需见图纸得系统配置情况追问

你好,你说的“点缀”是检验批的划分(按部位、楼层、或系统),我想问的是分项工程跟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我这里工程快竣工了。我这些问题都是后期比较重要的资料的问题,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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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5-26
主电缆应算供电部分
第4个回答  2012-08-19
我也在郁闷这个问题 我是强弱电的配管、穿线检验批一块报 直接汇总到分部 可监理不让 让我分开报 那我就准备把一模一样的做两份 汇总到分部数量也翻倍。。。。。弱电都不知道往哪个子分部走 ,所以直接跳到分部了,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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