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到当地辖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扩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到当地辖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
2、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3、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4、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5、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填写的内容包括:业主大会情况记述,投票记录;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其个人简历;
6、其他有关资料。
备案完成后,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物业小区内公布该小区已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消息。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非常感谢,请问有业主把住房做办公室租出,业主委员会主任要求业主写承诺书还要交双倍物业费,还讲有文件规定,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没,
追答这是物权法司法解释的:业主将住宅改为办公或经营性用房,必须有利害关联业主签字同意,也就是由同单元的相邻的住户同意并签字,如果是经营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要求物业公司要出具证明,相邻业主不签字,物业公司是不敢签字盖章的。
双倍收费没有文件规定,只是物业公司或小区自治的业主委员会,会按非普通住宅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