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甲向乙借款1万元,同时丙又欠甲1万元,通过协商由丙向乙直接偿还。下列表述中正 确的是

8.甲向乙借款1万元,同时丙又欠甲1万元,通过协商由丙向乙直接偿还。下列表述中正
  确的是 
 A.若甲乙协商一致,再通知丙,属于债权转让
  B.若甲丙协商一致,再通知乙,属于债务转移
  C.若甲乙得到丙的同意,再达成协议,属于债权转让
  D.若甲丙得到乙的同意,再达成协议,属于债务转移
  E.若甲乙丙三方订立协议,对甲与乙为债权转让,对甲和丙为债务转移

根据合同法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八十四条 【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那这个有没有个先后顺序 第八十条 是先转让再通知还是先通知再转让
第八十四条 是先转移再经债权人同意 还是先经债权人同意然后再转移
有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
多选

问题答案:A

这个问题不复杂,就是一个债权转让的协议,甲乙双方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由乙方以1万元的等价取得了对丙方的债权。债权债务关系中只能有一个债权人(借钱出去的人)和一个债务人(借入钱的人),所以,这个题目的过程就是:甲方以1万元的价格将他对丙方的1万元债权转让给乙方,从此乙方成为了丙方的债权人,丙方原欠甲方的1万元债务向乙方偿付。

如你后面所说,第八十条,是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定,转让主体是债权人,是一种权利的转让,所以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已经转让,并不需要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只要履行事后告知义务就可以了。
第八十四条,是对债务转让的规定,转让主体是债务人,是还债义务的转让,所以必须取得债权人(权利人)的同意才可以转让。权利人不同意转让债务的,债务人就不能转让了,因为要是你把你应尽的还债义务转让给一个没有能力还债的人,那债权人的权利就损失了,所以必须先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可以转让。
以权利对义务的相关关系可以知道,权利可以自由转让,甚至可以无偿赠与;但义务不能自由转让,必须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才行。简单的说就是“责任不能逃避,权利可以放弃”这个道理。追问

1、 D不对?
2、 那这个有没有个先后顺序 第八十条 是先转让再通知还是先通知再转让
第八十四条 是先转移再经债权人同意 还是先经债权人同意然后再转移
有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

追答

1、所谓“转让”,就是要付出“对价”,没有付出“对价”就不是转让。如果该题为多项选择,则答案为A、D、E。
2、前面的回答已经很清楚了:
第八十条:前提是已经转让,后通知债务人债权关系变更,向新债权人还债。
第八十四条:先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后将债务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向债权人还债。
3、文字表述不清楚的地方的假设:如果甲乙之间的债务与甲丙之间的债务已经同时存在,后三方协商达成一致,则答案为E。如果先有甲丙之间的债务,后甲向乙举债,并向乙提出以债权兑现债务,则答案为A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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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3
A
第2个回答  2011-05-24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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