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权有:
1、负责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进行动态巡查执法监察。
2、监督检查基层国土资源所的依法监督管理和国土资源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
3、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4、调处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5、组织调查违反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
6、指导基层国土所的案件调查,并对基层国土所调查上报的案件进行复核。
7、受理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