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谁能帮我出出主意

我和我的妻子未婚先孕,09年6月办理了婚礼仪式,09年10月孩子下生。10年1月领取了结婚证书。10年12月因矛盾女方出走至今。已长达7个月。不知去向。女方父母离异,各自生活。我现在住的楼是领结婚证之前我家里买的。现在抵押给银行了。我父亲是是卖菜的。母亲也是农民现在在术后化疗阶段。我到处打工。我们共同债务2万元左右。
请明白婚姻法的朋友帮我出出主意。看看起诉离婚都有什么程序,孩子的归属问题。(双方都不想要的情况怎么判)经济有什么纠纷没有。另外我的情况 应该有什么注意事项。
我父亲年收入6-10万元左右。我干水电焊,月工资在4000-6000元。她是嫌我妈唠叨。她在家里呆着,没工作。家里洗衣服作饭擦地这类简单工作都不干。孩子也不带。都是我妈一个人在忙。然后我妈经常说他懒之类的话。他嫌烦才走的。另外我家经济状况还算可以维持。只是去年母亲的病花了近20万。所以才抵押的楼。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直没有消息,法院宣布失踪或者死亡,婚姻自动解除,买楼的钱是你自己拿的话,拿就属于你的,要是她也给了一部分应该把那部分还给他,债务2万事婚后欠的话那就由你们共同承担,如果孩子都不想要那就看孩子喜欢谁,还有你们双方的经济状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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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5
你老婆出走也是因为你家的经济困难才走了吧。你过得太辛苦了。不用起诉离婚,和她协议离了吧。孩子你要,债务你全承担。让她走吧。
第2个回答  2011-06-15
让她走,你除了能给她一个结实的肩膀外,还可以给她什么呢?
她需要你不能给他。经济上的事情你自己承担比较好。
难道她给你几万你就很开心么,你希望她去旁大款么,她那时给你钱你有脸面接么?
当她厌倦了,她心目中的生活后,就会想到你。你也希望她在未来失意,不顺时想起你。
你更需要提升你的能力,不然一切都·········都不好意思说
呵呵
第3个回答  2011-06-15
自己的孩子都不想要??这。。。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