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回答者提供具体条例依据,谢谢!
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协议书中关于工程款支付中有提到:工程进度款根据业主拨付的工程款扣除管理费和税金后同步支付给乙方。还有规定了甲方付款的进度安排。。
恩对的,谢谢你,我还想再问下,甲方是发包方;我不知道这样的约定算不算明确,协议书中有这么一条:“所有工程款必须先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开工后,工程进度款根据业主拨付的工程款扣除管理费和税金后同步支付给乙方。” 是不是也可以以提起双方的连带责任?
追答这个约定不算特别的明确 双方都可以找理由
至于如果提起了诉讼 法院如何采纳 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空间
以后签合同还是找个关系好的律师帮忙审一审 一般不会收什么费用的 这样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