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懂的进来!

本人在广州中山的一家电机公司上办入厂前签了一式两份的合同!但是合同没给我:刚入厂第三天!不小心被机器压到右手食指!导致示指远节指骨骨折!公司安排我休息两周!请问我属于公伤么?我休息这两周的药钱!是公司出么!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该向公司索赔多少钱!按中山工资标准1100月!

:今天厂里给了300 我问他赔偿的问题,他说只负责医好我的手,不赔偿!是否是这样的么?还有这个算10级伤残么?懂的朋友说下 谢谢了!还有厂里要支付什么费用给我?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6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11-06-13
1、未给你合同,单位违法;
2、属于工伤,享受工伤待遇,有争议应及时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3、是否构成伤残应在工伤认定后再申请伤残鉴定;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有伤残并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第3个回答  2011-06-13
据本律师多次成功处理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经验,你在工伤中所受的伤依法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据本律师的经验,食指远节指骨骨折依法构成工伤伤残十级,依法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数额可电话咨询律师。
深圳专业工伤律师 杨增荣律师
第4个回答  2019-11-30
要想做工伤等级评残就必须先申报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是否给你申报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