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口角打架的过程中,对方突然心脏病发作

请问,在口角打架的过程中,对方突然心脏病发作,当场抓住,到医院抢救无效。法医鉴定是冠心病致死。请问上庭应该怎麼说?会判多少年?如果不请律师会怎麼样啊?说得详细点好点。谢谢!!
当时是有双方打架动手的。对方是心脏病发作,到医院抢救无效的,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打架的情节较轻,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是提供辩护和法律服务的,自己觉得有必要就请。上法庭时可以自愿认罪,如实供述案情,辩护意见就是打架只是诱因,致死原因是对方的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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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2
关键看被告是否事先知道对方有“冠心病”?这存在一个犯罪预谋的问题定性,由此再看是故意还是无意,不过重要的是司法鉴定结果“冠心病致死”,那就看被告的认罪态度——赔偿金额的多少?如明知冠心病且又不主动赔偿:7年以下;相反:3年以下。
第2个回答  2011-06-01
如果被告人不知道被害人有心脏病则属于意外事件.一般不需负刑事责任.如果知道则涉嫌故意杀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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