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片版权问题怎么说明-网页中的文章或图片如何证明版权?

如题所述

如何证明图片版权是属于自己的

您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此外,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网页中的文章或图片如何证明版权?

首先要明确的是你自己的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其次要弄清楚他人的使用是不是合法的(即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对于你权利的限制)

搞清楚这两点之后,对于版权而言,它是作品产生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的,只要你能证明你的文章或图片的时间早于他人,且他人的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与你雷同或类似,就好了

著作权法相关法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

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关于网络图片的版权问题

侵权与否要看图片使用者是否用作商业用途。若属于以下规定的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情形,则不属于侵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一般需要检查图片的许可协议,如果是第一手的照片,有水印或声明需要版权的,就不能擅自使用。

请问你老人家识字吗

扩展资料

怎么看图片有没有版权

在网络首页搜索自己想要的图片。

搜索完成之后点击进去图片主页面,注意观看右下角的版权信息栏目,如果是有的,一般都是有版权的信息。另外一般高清像素高的图片也多有版权,具体的可以点进去仔细的观看一下,或者注明图片的来源。

有版权的图片需要获得作者的授权才能用于商业用途,不要盗用。

参考资料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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