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6-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高法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中还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者死亡,当事人可据此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2个回答 2011-06-02
简单的说,精神损害赔偿该赔多少,没有法律规定,但有惯例可循。主要是各地法院自己掌握的标准,根据责任大小和伤残程度来确定。
第3个回答 2011-06-03
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确定在5万元以内。损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5万元基础上适当提高。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保险公司或侵权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不应承担,在判决中不应根据责任比例判决受害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