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款又称署款、落款、题款。
“款,刻也;识,记也。”
落款是书法创作中的倒数第二道工序(最后一道是铃印),是章法的重要构成,可反映作者书法创作实际水平与理论修养。
“题”则是落款的最后一字,既收尾,是每幅书法作品中写下的最后一字,承接上文,表明创作者姓甚名谁或是何身份。
附:题款
1、分类
长款、短款、穷款、单款、双款、无款、坚款和横款。
长款:文字内容较长,记录书家创作缘由、时间地点、创作心情、背景、正文的释意、品评鉴赏指南等。
短款:只落创作时间、地点、姓名或字号,文字少。
穷款:只落作者的姓名或只写名不写姓,因字数少到不能再少,故称穷款。
单款:作品只落作者书写的时间、地点或姓名为单款。
双款:上款和下款。位置根据章法要求随机安排。
无款:作品题款处未留有足够空间,则可不题款直接钤印。但钤印章应为姓名章,否则,观赏者无从得知是何人所书。
2、要求
1、位置得当
一般来讲,上款位置尽量上提,但不要超过正文的第一个字。少字的横幅作品,上款首字位置可略高于正文。下款首字要低于上款首字。较少的单款大都居中偏上;字数多则首字尽量上提。题写下款切记不可超出正文底线。
2、主宾分明
正文字体大,款识字体小。正文占据整篇的主要位置和大部分的面积,而款识则只能题写于正文的边或角。
3、字体适宜
正文与款识字体搭配要有讲究。
写篆、隶,可用楷书或行书题款。
写楷书、行书、草书可用行书题款。
行书(含
行楷、行草)适宜于各类题款字体。
4、虚实相应
正文与款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在虚实中求和谐,动静中求统一。
字体动中有静,静中寓动。
墨色求变,浓淡干湿,自然天成。
结构大小错落,疏密有致,匠心独运。
笔势要转换自然,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