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不能续封的,并且如果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就要先解除财产保全。《民诉法》里面规定了财产保全后提起诉讼的期限,没有续封的规定。
如果是判决已经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也指出关于财产保全的若干问题: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民事诉讼法
起诉谁?法院?
我问的是法院未进行财产保全的续封啊
申请财产保全 您15日没有起诉被告?
追问起诉了,已经结案,被告人应偿还欠款,当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欠款未还清,此时财产保全已经到期,我又申请财产续封,但法院未续封,而现在被告人已将财产转移,请问,我该怎么办啊,这事太上火了
追答如果判决,立即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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