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丢了多少钱可以立案

如题所述

丢失物品金额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可以立案。
公民到公安局报案需要以下程序。
一、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二、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三、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五、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六、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经济纠纷要多少钱才立案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
二、今后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在确定是否立为刑事案件时,一定要充分注意案件的情节与后果,不能仅以数额多少作为是否立案侦查的依据。对情节、后果的衡量,除本通知规定者外,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4年11月《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84]法研字第14号文件)和1986年9月《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补充通知》(法(研)发[1986]26号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中的解释精神掌握。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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