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我想申请公租房,我的情况是:我是重庆市区县的,在区县有一套老房子,现在在沙区打工,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但没有买保险(因为单位扣了保险的话就没多少钱了)月收入1500元。目前单身。想申请个单间配套的房子,请问可以申请吗?申请在哪里比较合适,在沙区上班,坐车方便点?望高人解答一下。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宣传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三、申请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四、申请房源

  目前,接受申请的房源有民心佳园、康庄美地、康居西城、两江名居和民安华福。民心佳园位于北部新区鸳鸯民心路555号,康庄美地位于北部新区大竹林金通大道500号、502号,康居西城位于沙坪坝区西永康城路2号、4号,两江名居位于北碚区蔡家镇,民安华福位于九龙坡区华岩片区福茄路。

 

  五、公租房的特点

  1.规划合理。公租房小区主要布局在主城区一、二环线之间新规划的21个聚居区中,有相对成熟的产业支撑。

  2.交通方便。每个公租房小区均处在轨道交通的站点附近,公交路线充足并适当设置公交转运站场,保证小区居民方便出行。

  3.配套完善。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设有社区医院、幼儿园、小学、文化、体育、社区管理、警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活动场地,水、电、气、电视、网络、通讯配套齐备。

  4.环境宜居。由一级物业企业提供一级标准的服务。通过比选确定有实力、高水平的设计单位,精心设计公租房楼宇立面、小区景观和活动场所,有门禁系统、周界防范报警系统等八大智能化系统,成为标准化的现代居住小区。小区容积率控制在3.5-4.0之间,绿化率35%左右,与周围普通商品房楼盘大体相当。

  5.户型合理。户型在30-8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下的占总量的85%以上,分为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厨房、厕所等功能齐全,能满足不同类型人群和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6.租售并举。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六、公租房的交房标准

  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公租房交房标准为:

  1.水、电、气表安装到户;

  2.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

  3.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塑钢扣板;

  4.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

七、申请地点

  2011年2月12日开始正式接受申请,除原公布的30个申请点外,新增沙区西永申请点,共31个点接受申请(节假日除外):

序号
申请点名称
申请点地址
咨询电话

1
沙坪坝房管所申请点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
65340061

2
沙坪坝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沙坪坝区渝碚路32号附9号
65470093

3
沙坪坝区西永申请点
西永大道28号附2号SOHO楼
65660117

4
九龙坡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请点
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
68782797

5
九龙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3号
68102025

6
北碚区蔡家同福花园申请点
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
60308068

7
北碚区广州路申请点
北碚区广州路71号
60308066

8
北碚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北碚区云清路701号
68866601

9
北部新区经开园申请点
北部新区龙晴路2号1楼
67465636

10
北部新区高新园申请点
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3楼
67033621

11
江北区五里店房管所申请点
江北区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86884202

12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点
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67866606

13
江北区鸿程大厦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8楼
67006061

14
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鸿程大厦A栋4楼
67863961

15
南岸海棠溪房管所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
62872618

16
南岸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南岸区珊瑚路1号
62838743

17
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68082989

18
大渡口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68645609

19
鱼洞房管所申请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70号
86530756

20
巴南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37-26号
66234475

21
渝北区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67822812

22
渝北区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6409号
67139650

23
渝北区龙溪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67992673

24
渝北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渝北区两路双龙大道319号
67819001

25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权路7号9楼
63835267

26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生路206号4楼
63914207

27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63632468

28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大坪九坑子路3号3-1
68708895

29
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渝中区人和街93号
63654172

30
高新区国土房管局申请点
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1楼
68643877

31
经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经开区白鹤路139号
62982925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2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09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第3个回答  2011-05-31
首先公租房申请规定,社保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第4个回答  2021-03-10

5分钟快速了解公租房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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