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发展观的指导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如题所述

  建设和谐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人与环境和谐共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五中全会所通过的《建议》,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环境友好型发展理念,把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一、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时代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资源消耗、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从目前来看,这些问题总体上还有继续恶化的趋势。如《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2004年度部分城市空气污染仍然严重,酸雨污染略呈加重趋势;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水质较差,海河水质差,东海和渤海污染严重。《2004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指出,与上年相比,全国耕地净减少80.03万公顷。据统计,全球1121种濒危物种中,我国就占190种;我国石油、天然气、铜和铝等重要矿产资源的人均储量,仅分别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8.3%、4.1%、25.5%和9.7%。加上我国还面临人口不断增加、经济仍需保持较快增长等问题,因此,我国人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以及人与人关于环境之间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国际石油、煤炭、铁矿石等原材料价格飞涨,而我国的需求却呈现进一步增加的态势,这再次说明,环境资源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要求全面融入到我国的工业发展和社会生活之中。为此,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彻底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增长建立在提高人口素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指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可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判断标准和建设要求
  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环境友好性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它体现了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那么环境友好型作为一个准则,其判断标准是什么?一般观点认为,所谓环境友好型,就是各种活动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或者维护生态环境。环境友好型至少分为三种状态:最高状态,改善与提高环境质量和状况;一般状态,维护生态环境质量基本不变;最低状态,生态环境受到轻微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可以进行修复。环境友好型的活动包括个人与组织、区域和全社会三个层次。其中,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促进环境友好性行为的最高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要求人们采取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少排污或者不排污、不破坏生态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之外,还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环境与经济“双赢”的环境友好型企业。
  关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做好三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产业园区和若干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健全法律法规,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强化节约意识,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二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三是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为了做好这三个工作,必须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关键问题:大力倡导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念;建立健全有利于环保的决策体系;建立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倡导环境友好消费方式;大力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科技,形成资源消耗少、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高、废弃物排放少的生产和消费体系,使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能够控制在生态环境可自我更新的范围之内;不断培育环境友好文化氛围。
  三、我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践及其意义
  十多年来,我国政府在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从1994年起开始推行清洁生产;从1997年起,在全国设市的城市中开展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从1999年起,海南省按照构建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的规划开始建设生态省。从2000年开始,我们在借鉴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工业化快速发展、投资对经济增长贡献大、生产领域环境污染突出的特点,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提升老典型,推广新试点,开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从2003年开始进行“国家环境友好企业”评选活动。目前,我国已建立9个生态省、528个生态示范区、79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0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或城区、17个各种类型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32家国家环境友好企业、488所国家级“绿色学校”和2300个省市级“绿色社区”。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总局等部门把包括钢铁、有色、化工在内的7个重点行业的42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4个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和农业示范区等13个产业园区,资源型和资源匮乏型的10个省份和城市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单位。绿色创建与试点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实践。
  由于环境与资源是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物质和生态保障,因此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环境资源的保障能力、实现国民经济较快良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因此,可以说,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保障意义。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7782291.html?s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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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5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要坚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②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和改善国家的宏观调控;③要依靠科技进步,鼓励技术创新;④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⑤要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⑥要转变消费方式,克服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现象,减少资产闲置和资源浪费。
第2个回答  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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