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可以考驾照科目一吗?

如题所述

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考驾照科目一的。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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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7
  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也是身份证明,考驾照科目一是可以用的。
  科目一考试流程:
  科目一考试总时间为45分钟,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考试试卷由计算机驾驶人考试系统按《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规范》规定的比例关系随机抽取、组合。
  车轮考驾照理论考试流程,便于大家更好地通过理论考试,希望能够帮助学员们更好地应对考试。同时通过了解流程,让您在考试当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待考场顺序领取本人学车档案;
  2、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接受监考民警审核;
  3、进入考试区域必须关闭手机;
  4、进入考试区域不许大声喧哗;
  5、法规课本不许带入考场(或放进包内);
  6、考试结束后,身份证本人收好保存,将档案交到考场前方《交证窗口》;
  7、考试及格的学员在考场出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字后离开考场;
  8、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即可离开考场,听候所在驾校工作人员通知补考时间。
  关于补考:科目一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
第2个回答  2017-04-06
新交规规定:“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也就是说,考科目一既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的受理时限是三天,最快当天能拿到,但不能保证当天一定能拿到。‍追问

有人说当天可以拿到的,听到三天就不好了

第3个回答  2021-10-13
驾照在西安考的。。外地的身份证掉了。在外地再办一张临时的身份证。可不可以考可不可以考试科目一?
第4个回答  2017-04-06
有效期以内临时身份证,是可以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追问

哈哈,这我就放心了,那居民身份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呢?

追答

《身份证复印件》规定: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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