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的房产测绘与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的怎么衔接

如题所述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所需资料
  (1)《东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竣工验收备案证书》;(8)经审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查丈表、墙界表、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等);(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10)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时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为了方便群众和企业,登记机构将会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旧证换新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权籍调查或数据整合。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旧换新所需资料
  (1)《东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房地产权属证书。(4)补发不动产权证还需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公告材料(刊登的遗失声明需满15个工作日)。
  费用
  在国家尚未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本着不增加企业、群众负担的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具体费用要结合办理的业务类型和面积等来具体核算。
  办理时间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窗口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如适逢节假日需调整时间的,则按国家有关节假日安排执行。上班前两小时内为窗口收件高峰期,建议市民尽量提早前来排队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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