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分公司收入的分配

1、我们公司是招标企业,是交营业税对吧?
2、假设一笔业务分公司收入10万,要把款上交给总公司9万,分公已经交了10万元的税,那给总公司的这9万元还要交税吗?
3、总公司在济南,分公司在日照,如果还要交,那不是交重复了?
4、有没有方法,便总公司的这9万元好入账,也不用交税?
谢谢 ,如果回答好,加分!!!!

1、决定交什么税,要根据税务登记时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如果你是个体经营户,一般就交营业税。
2、分公司已经开了100000元发票为分公司经营收入,有关流转税都以交了,至于上交90000元给总公司,是否要交税,要分清情况:
(1)如果作为双方的往来资金,总公司收到分公司款项后,是不用交税的;
(2)如总公司是营业收入开出发票入帐的,收到90000元,是要交税的;
(3)如果是税前上交利润,总公司收到90000元,那么总公司在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总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多少核算是否上交企业所得税;
3、如果是资金往来,是不要交税,如果是利润分配,分公司如果已经交了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如果要交企业所得税的话,也只要交差额部分;如果90000元是总公司的营业收入,那是要全额计交流转税的;
4、使总公司不交税 ,只要以往来款资金划给总公司,总公司只要开出收据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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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9
如果是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的形式,总公司就可以从总收入额中扣除分包额后的余额交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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