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用人单位的员工,我们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不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决定的权力并不在于我们自己,而在于公司的考虑。
员工有权利自己提出这个话语,但是员工说出这种话,也就意味着他没有法律意识,也不符合现在国家正在推行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的劳动法规定来说,社会保险不仅仅是要求单位替员工缴纳,也同样要求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员工,你既要求自己违反劳动法,也要求单位违反劳动法,那么单位肯定会以自身的各种情况做考虑,一般情况之下他们是不敢不给员工购买保险。
二、对于有一部分公司来说,如果员工自己要求用人单位不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那么他们肯定会很开心,并且认为这样是给他们自己节约费用。
特别是有一些小企业,他们大多是私人经营,所以对于成本方面的考虑会更加重要。如果员工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那么他们会多给员工一些补贴,而这些补贴的金额肯定是少于社会保险的金额。这样既满足了员工本身的意愿,也满足了公司想要节约成本的想法,对于有一些不太懂法律或者是不太遵守法律的公司来说,他们也许会按照员工的意愿来做。
三、但是对于另外一部分公司来说,如果员工自己要求用人单位不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公司依然不会选择接受,因为他们承担的风险就会更高。
从社会保险最初形成开始,国家就在劳动法里面明确提出了规定,必须给员工购买保险。假如说公司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员工在公司出现了受伤的情况,那么公司将要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如果员工去劳动局举报公司,那么公司又将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反观员工呢,员工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所以懂法的公司都不会实行这样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