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四岁,读九年级,我被舍友冤枉偷了她一百元钱,现在谁都认为是我,我该怎么使用法律保护自己?请专业

我十四岁,读九年级,我被舍友冤枉偷了她一百元钱,现在谁都认为是我,我该怎么使用法律保护自己?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妹子,我相信你是清白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了,一切都要讲证据,举证责任不一定就是你呀。
我想说:
一是你觉得冤枉你可以报警。
二是你们还是未成年人,14周岁民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事应当由家长出面解决。14-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由家长出面解决。对方一定要纠缠的话,只能家长代理并出面。
三是这个事属于民事纠纷,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他说你偷了,她得拿出证据且经公安机关认可才行。你可以提供不是你偷的证据,如果的确证明不是你偷的,你可以追究她诽谤你的名誉的罪过(现在你也可以跟她说,不要血口喷人,说是我,你得拿出证据,否则由公安调查,由公安发言。你们都是无权认定并公布事情的真相的,老师也无权定性。)也就是说,在事情真相未查清之前,谁都无权说你是小偷。如果非要这样做,你可以告她们诽谤你,并追究诽谤者的责任。让她们停止损害并公开道歉。
四是你能寻求法律帮助,作为未成年人的处理方法,已属于过人之处了。
五是事既然出来了,不是你就不要怕事与怕人,清者自清。
六是愿你早日摆脱小人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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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5
  你要保护你自己,首先要了解对方是如何伤害你的,比如,她对某个人或学校或机关,怀疑你偷钱并进行了举报,也不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你来说,怀疑不等于事实,从法律上讲,我国《刑法》的原则之一是罪责自负原则:谁犯了罪,谁偷了钱就应当由谁承当责任,既然你没有偷,当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如果她在公众场合亲自说你偷了钱,并进行了散布,对你的生活和学习造成恶劣影响,你可通过班主任和学校,要求对方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也可以赔偿适当的精神损失。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三,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你以你自己的行为,展示你的健康真诚的心灵,不要多疑,注意和同学们正常搞好关系,更不要因此而影响你的正常学习。
祝您愉快!
第2个回答  2014-11-05
首先要他提供证据证明钱是你拿的,如果他没有证据证明,则你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你因此而带来的损失。
第3个回答  2014-11-05
这样的事,只有清者自清,除非对方自已发现自已错了,你没有办法来证明。如果你平时的人品足以让大家相信你没有必要去辩解。
第4个回答  2014-11-05
怕什么,这个世界讲法律的,你不必担心,去找老师,要么打110,冤枉算不了什么,他们可没有证据!
第5个回答  2014-11-05
你今年14岁,九年级!已经过了什么都要找老师的年龄,你再小5岁可以用那种方法。因为在你这个年龄老师已经没有权威了。而且肯定不能给她钱,吃了亏不说,而且坐实了自己的罪名!而且没有人制裁你,所以法律对你无用,况且都是一群未成年人!清者自清,不理便是!或者有空和冤枉你的人吵一架,虽然方式稍微极端,重点是证明你心中没鬼。追答

那个像老学究说打官司,我只能说他脑袋坏掉了。女生宿舍这类似事情多了去了,法院忙的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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