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讲的是对的,这款产品的保险责任是规定:
生存金:每2年返还基本保额的30%;
非意外身故金:18岁前返还已交保费,18岁及以后基本保额的15倍。
意外身故金:18岁前返还已交保费,18岁及以后基本保额的30倍。
满期金:返还已交保费。
(注意每两年返还的30%,以及18岁后身故的15倍、30倍的基数是基本保额,和保费是两个不同的书,你打的计划书里面应该有分别的两个值,这一点您应该明确)
你说的18-22大学教育金,和24岁的婚嫁金,只是业务员给您做了个计划,即最开始将每两年一返的那部分钱不支取,放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然后到了18-22岁和24岁支取,实际上这个都不是必须的。您可以随时支取累积生息账户的余额。
在投保时需要指定受益人,这里是由于你只是打一个计划书不是你填写投保书,所以就写了“法定”。
而在实际投保时,您是可以填写具体受益人的姓名。当然保险公司对于收益人的选择有一定的要求,例如少儿险一般都要求身故收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而除非另有规定,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所以最好在投保时确定受益人,避免到最后出现纠纷,同时受益人是可以更改的,但是需要经过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同时也满足保险利益的相关要求。
法定受益人是指“如果被保人未指定受益人,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在继承保险金时法定继承人按照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第三继承人的顺序继承。这种保险金已经转为被保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要按所继承的金额交纳个人所得税、遗产税。
死者的遗产首先应该由配偶、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有权取得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对死者生前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应当在遗产中适当分给他一部分)。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自愿放弃继承,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才可以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最后希望您在投保前先看一下具体保险合同,在平安网站上就有:
吉星送宝的详细介绍见:
http://life.pingan.com/shaoerbaoxian/jixingsongbao.shtml吉星送宝的具体条款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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