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签了聘用合同,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付违约金么?

缪律师你好,我是刚考到编制的老师,正在考虑合同的问题,签三年的合同,含一年的试用期,但是加了一项招聘公告里面没有的内容,必须在当地服务五年,违约金一万。请问这个补充约定事项合法吗,签了合同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付违约金么?
我在试用期,属于在编在职吗?

试用期的话不用,但是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并在三天内口头通知。无需支付违约金。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指出: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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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07
  试用期提前三书面通知学校,无需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31
劳动合同法中仅规定了两种情形需要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即违反培训服务期合同中的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除此之外,劳动者不需要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培训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要求劳动者在单位服务一定期。
“当地服务五年”不属于上述情形,无需支付违约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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