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领结婚证前老公买的新房。我们共同交房贷已经半年多了。最近开始办房证了,可是担保公司告诉我 因为你门是婚前买的房子所以叫我放弃产权并同意所有权归我老公所有(就是说跟我一分钱关系也没有,以后夫妻生活期间还贷也算做我老公还的 我帮还纯属自愿) 才给于办理 要么就是你们还完贷款然后自己到房产局办理。 工作人员说在中国银行贷款都是这样的,有的银行不是这样的。我很生气要是哪天老公不要我了我就得净身出户。所以当时我没有同意 但是要是不办房证的话 我们在没交完贷款期间离了婚那房子的产权该如何分呢?请问大家有谁明白这个事的,我不理解 我现在是同意办呢还是等还完15年贷款在去办呢。同意办房子没我份 不同意办在还贷期间离婚房子如何分?谢谢大家了 我现在很苦恼
如果现在同意办 或者将来办房产证上可以写2个人的名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