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商贷园区公积金贷款

如题所述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为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2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5年,最高可贷款总额100万元。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为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2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5年,最高可贷款总额100万元。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调整乙类计划参保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曾经参加甲类计划或原公积金A类计划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本人住房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申请贷款时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其他人员均以申请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为准。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二、甲类计划参保人员向园区公积金经办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可按原规定执行。

三、共同申请贷款的,按主借款人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综合保障计划的类型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和年限。

四、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上浮金额不超过3万。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最长年限维持不变。

六、本通知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乙类计划参保人员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并且于2013年5月15日前向园区公积金经办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可按原规定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如您在苏州地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如下:

1、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园区公积金贷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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