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递交材料须知
² 《申报表》
² 书面申请(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²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情况、场地情况和设施情况;
² 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预登记名称证明;
²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² 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代表签字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² 公司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² 业务发展可行性报告,包括业务发展计划、市场分析、项目内容及收费方案等内容;
² 技术方案;
² 法人代表签署的《承诺书》内容包括:保障用户权益的承诺、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服从主管部门行业监管的承诺。
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第(二)点的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售后服务、财务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
公司为员工所交纳社保的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提交材料时携带,核验后当场退还)
涉及信息服务业务需增加以下材料:
² 法人代表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
² 域名登记证明;(若无网站,可以不交此项)
² 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还需提交有关60天信息保存和有害信息过滤的信息安全方案。
²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其中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请分别以小标题标明;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还须包括60天信息保存和有害信息过滤等管理制度;
²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² 涉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涉及从事新闻信息内容服务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经营单位,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