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无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行政处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0-11-26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九章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生产、销售的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根据《刑法》第141条、149条的规定,就要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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