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法律求助,谢谢!

我有一个弟弟,母亲已经去世没有遗嘱,父亲健在。

2004年,在亲戚撮合下,父亲同意将所属他名下的房产(当时房产权不是100%,后由我夫妻二人补交6000余元房款后才成为全产权)与弟弟提前做分割。2004年该房产总价值不到4万元,按4万元算。同年我与弟弟协商,并协议如下:我给予我弟弟2万元,购下我弟弟应分得的房产部分。并分两次付清,首次付1万元(弟弟已经签收),余下1万元将于2007年5月份搬出时(后)一次性给清我弟弟!(因为我弟弟婚后至今没有搬出此房,所以余下1万元也没有给他)。协议上有双方签字手印为证,有两个亲戚作为见证人。

当时为了便于过户,父亲、我和弟弟到公证处做了公正。公证书1:父亲把自己名下的全部房产赠与我,我接受。 公正书2:我弟弟放弃继承,并将属于自己的部分房产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我,我同意并接受。

公证处公证后我便拿公证书到房产局过户,并用此房做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1.4万元,后由我们夫妻共同偿还贷款。(2009年8月提前还清了贷款债务)

2006年3月份,为筹集资金,我单方和弟弟签了一个出售该房的协议,并作价该房为4.1万元,并协议该房款分阶段几次给清,给清后即可过户给我弟弟! 我先签收了1.5万元后,同月因觉得我弟弟没有诚意,故决定退还已签收的1.5万元,并终止该协议。我多次电话通知弟弟请他拿回我签收的1.5万元,并终止该协议,遭到弟弟拒绝。1.5万元弟弟至今未收,并且以我签收了1.5万元为由拒绝搬出,一直居住在此房至今!

目前弟弟与父亲同住上述此房。

第一、我想了断此事,搬回此房与父亲同住,请问如何做呢?

第二、如果我父亲出面干涉此事,请问我父亲能否收回赠与我的房产?
协议就一份,原价在我弟弟哪里。上面由我弟弟签名和我的签名,没有手印(日期是2006.2.16

号),后还有我爸爸签字,日期是2006.2.17,是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我弟弟找我爸爸后补上去的!补充一下

,我弟弟哪里只有一份我2月份签收1.5万元的收条,此外我在也没有受过他的任何款项(我也拒收)!

1、第一个问题呢,最好跟弟弟商量一下,如果实在不行,可以起诉。
2、该房屋是你的父亲赠与你的,而且经过了公证,并办理了房产证。现在该房屋是完全属于你自己的私有财产,任何人无权占有,使用,你与弟弟签署出售协议后,在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前,你有权解除合同,该解除权自你通知你弟弟之日起生效。该份协议不需要经过你爸爸的同意,反之,即使你爸爸在没有你同意的情况下在协议上签字也并不影响你对该房屋的处分权和合同的解除权。如果我说的还不清楚,欢迎发送短信息。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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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5
不要想太复杂,你协议将房子买你弟弟,但至今因有关原因未履行,是吧?1,你是产权所有人,拥有对房产的处分权,任何人无权剥夺。2,你与弟弟买房协议中违约,你可以支付违约金,中止买卖是你的权利,房产仍是你的。3,父亲没有住处,你应当解决,这是赡养。按这思路是正解。
第2个回答  2010-11-25
第一个问题涉及家庭纠纷,自己看情况解决
第二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同时房子已经过户给你,赠与已经完成,你父亲不能收回房产!
现在房子权属证书是你,所有权属你,故你可行使该房子的全部所有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28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买卖以登记为物权变更的要件,你所买房子没有进行过户登记,所以你未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2、但是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对方退还房款,支付因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比如,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等。

如有疑惑可以加我好友,在线法律咨询!
第4个回答  2010-11-25
你父亲的赠与有效。且你已接受赠与。无理由收回。你和弟弟协议也有效。但未履行合同你可以违约通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