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乙方无过错情况下,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争取赔偿?怎么做?请教

如题所述

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合同没有到期,主动解除合同,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这是要赔偿的,赔偿的金额是,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签是一个月,因为你这是违法解除,所以是两个月工资。如果公司不主动赔偿,可申请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庭,如果你是农业户口可先申请律师,律师是免费的,如果公司不接收仲裁,在起诉法院。流程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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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9
甲方作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赔偿,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2个回答  2020-04-20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合同还没有到期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安排工作岗位
第3个回答  2020-04-19
如果不想主张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可以主张补偿

具体标准是每工作1年补一个月工资
手段是找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4-19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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