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贷款的合同没拿回家.之后去银行拿又没拿到.请问要紧吗?‘

在银行贷款的合同没拿回家.之后去银行拿又没拿到.请问要紧吗?‘

要紧,借款人应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扩展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应区分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贷款人内部审计等部门应对贷款检查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推荐给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受托运作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担保机构。

第三十七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户口或经营所在地的基层就业平台(有的可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证件或有关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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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2
一般二手房贷款,当时卖方已经拿到房款之后,咱们就开始向还款了,借款合同一般是在开始还款的当月合同就应该给到借款人的包括还款计划,这个倒不会有什么不利的后果,您直接找到所贷款的银行找当时的信贷经理要过来就行,他们都留有抵挡的。
您也不必担心,这种情况很多,自己找银行拿回来就可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23
不要紧的,银行只认钱。满意望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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