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2、公职人员不得兼任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职务和领取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第十六项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六条 法律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