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11-16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由于某种原因而丧失了已取得的权利或引起某种权利的终止,对专利权人是非常可惜的,也是飞豹链不愿见到的,如果是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一定要把握住补救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