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上没写到要还利息,对方要求我给了并且超过了本金,对方还要求给本金这是属于什

这个月到期还款日我晚了几天给,对方就要求说要上门找家里人给3000,后来我看了看那个借据上面没写要还利息,我说报警处理吧,我实在是给不起了,我今年18,但那个人说报警吧这件事情报警也处理不好了,警察来也没用,那两千本金你也照样要给,我想问下他这个行为是什么行为?我报警有用吗?报警的话警察会立案吗,能定什么罪??

第1个回答  2020-1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实践,如果借条或借款协议上没有注明利息,一般情况下,借款人不需要还利息,你只要把相应的本金到期支付就行了,在逾期情况下还款,一般情况下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但该利息应该在合法范围内,如果出借人向借款人索要到大额的非法利息,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或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