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驾驶证考试组织作弊什么罪

如题所述

组织考试作弊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扩展资料:

案例:

2015年11月27日至2017年10月20日间,被告人承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作弊设备帮助考生在驾驶证考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俗称科目一)”、“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俗称科目四)”中作弊。

被告人承某购买作弊设备,联系考生、为考生穿戴作弊设备、接送考生到考场,并纠集被告人孙某(系被告人承某前妻)负责在考试过程中解题、播报答案。被告人承某、孙某在停靠于无锡市车管所江阴考点外的轿车内,分别帮助考生多名考生在科目一以及科目四考试中作弊,共计作弊8场次。

被告人承某向考生收取费用共计人民币62000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59000余元。2017年2月至9月间,被告人胡某明知被告人承某通过作弊方式帮助考生通过科目一及科目四考试,仍介绍考生给被告人承某并代收费用,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500元。

2017年10月20日,被告人承某、孙某在帮助考生作弊时被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从考生及被告人承某处扣押考试作弊设备及显示器、摄像头、天线、接收器、电源等作案工具。2017年10月22日,被告人胡某主动到江阴市公安局夏港派出所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法院审理期间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驾驶证考试中组织作弊,三人因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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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驾考”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呢?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驾驶许可证;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可见“驾考”属于《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一中规定的“国家考试”特征,因此在驾考中组织作弊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均可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一、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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