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6年在一家出租车公司上班,交了2000元 开车风险金 2018年的5月辞职没干了,根据我交风险金的收据上面写着很清楚“不开了 三个月后退还”9月份 我去找公司要这笔钱 不料公司老板是个老赖, 拒不退还 还又叫我等三个月后再去找他, 这明显耍赖。。 请问这种事情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 是报警 还是去劳动局? 还是去起诉?(不可能因为2000元起诉吧?)
我有收据为证 收据上面也写了 不开了 三个月后退还。
谢谢了 确实是这样追回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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