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家属最新政策

我老爸也到抗美援朝,在部队中立过三等功2次,一等功一次,后复援后在镇中工作2年随后又到大队当了支书32年政府是不是有新政策。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的属于离休干部,按照国家离休干部相关规定予以优厚的离休待遇;

二、1954年11月前、部队实行供给制时期入伍的抗美援朝志愿军复员军人,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具体定期定量补助是依据各省市经济情况而已的,最多的省市每月有1200元的补助。

三、对于1954年11月1日后、部队实行义务兵制度时期入伍的退役军人,并在退役后有所安置工作的,那就是只有社保对于一般职工、退休人员的,民政部门那是一无所有的。



扩展资料:

1、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2、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

后代子女应该享受国家什么待遇?我们国家对于离休干部(除住房以外)、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依据法规和国家、地方政策的优待待遇,只是对于他们在世期间本人享受的,绝不荫及后代。如果有的话,那么只有按照离休干部级别分配的住房,其后代是可以继承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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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5
用你的时最可爱的人现在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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